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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2013年夏季征兵公告

来源:定州招聘网 时间:2013-07-06 作者:定州市征兵办公室 浏览量: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到夏秋季,即从8月1日全面展开,至9月30日结束。国防部征兵网站开通网上报名系统,高中以上学历适龄青年可登录http://zbbm.chsi.com.cn报名。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应征男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应征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基本条件

1、年龄:男青年为18至2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男性在校大学生为17至22周岁(1991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男性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为不超过23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应届毕业生为不超过24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17周岁的男性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性在校大学生为17至2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女性大学应届毕业生无论专科还是本科均为不超过2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身高:男性为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为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为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注:具体条件标准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以上标准均可在互联网上搜索到)。

三、应征入伍报名方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报名时间从2013年5月1日起,至2013年8月10日结束。

1、男性适龄青年及高中应届毕业

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到户口所在乡(镇、办)武装部登记报名。高中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

2、高校应届毕业生

高职高专、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报名需前往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登记报名,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初选预征对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应征毕业生网上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等相应资料,前往户口所在乡(镇、办)武装部应征报名。

未参加网上报名预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征兵体检前,可到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直接报名,并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补办网上预征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手续。

3、高校在校生

高职高专、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报名需前往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登记报名,并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高校在校生预征报名登记表》、《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等相应资料,交所在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后,前往户口所在乡(镇、办)武装部应征报名。

未参加网上报名预征的在校大学生,征兵期间仍可登录“网上报名预征系统”补办网上预征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手续。

4、女性适龄青年

女青年应征需参加网上报名并通过国家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报名网址是http://zbbm.chsi.com.cn

四、现阶段各种优惠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

1、优先选拔使用。大学生士兵除考军校外(大学生入伍后,报考军校年龄放宽到23周岁),专科毕业生可以参加本科层次的选拔考试,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北京军区大学生提干比例现在基本达到2.5:1,这将来可能会成为选拔军官的一个重要渠道。)。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学费进行补偿,最高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高校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预征对象登记表》和《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申请表》,体检政审时将两个表格交至兵役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入伍后,由学校将补偿的学费发放至其家人手中。

(二)、退伍后享受的优惠政策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精神,退役士兵可以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报考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优秀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推荐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任职;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军人,基层专武干部配备优先从优秀退伍军人中挑选。

(三)、应征青年入伍后的待遇

义务兵在部队第一年每人每月发放津贴500元,每人每年6000元,驻西藏等艰苦地区的义务兵发放地区补差;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天15元,每人每年约5475元;服装费每人每年约4000元;再加上退伍费(约4300元左右),共计1名义务兵服役两年,部队约需开支40800元。再加中央财政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加地方财政(以2011年入伍战士为例,定州农业户口约每年7400多元、定州城镇户口12400多元)两年优抚金。两年义务兵期间,国家为每名义务兵出资64600-74600多元,到个人手的现金就有45800-55800元。如果是大学年士兵,再回上国家补偿的学费,国家为每名大学生士兵最高出资88600-98600多元,到个人手的现金最高就有69800-79800元。

服役满12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五、2013年夏季征兵工作总体阶段划分

1、组织准备阶段(8月10日前)应征青年到乡镇办武装部报名、初检、初审;

2、体格检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21日)

3、政治审查阶段(8月22日至8月31日)

4、审批定兵阶段(9月1日至9月4日)

5、运输新兵阶段(9月5日至9月30日)

定州市征兵咨询热线:(0312)2390352

定州市征兵举报电话:(0312)5986730

特此通告!

定州市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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