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城区设置4条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严管街)及4条重点管控路段,现发布通告如下:
城区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严管街)为:清风街、商业街、博陵街、中山路,严格管理路段的起止点设置有相应的标志。城区设置机动车重点管控路段为:兴定路、中兴路、自来佛街、明月街。?禁止汽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轮车等所有机动车辆在城区严格管理路段(严管街)除停车位以外严禁临时或长时间停放,重点管控路段除停车位以外严禁乱停乱放。?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采取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照或录像方式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固定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或临时停放”的行为,处予100元罚款。执勤巡逻民警对违法停放的车辆可视其情节实施现场拖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