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患者: 根据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形势,为保障患者、家属和医务人员的安全,请关注如下就诊须知: 来诊非必要不陪同,如确需陪同,限一人陪同。所有来院人员须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接受预检分诊,测量体温、主动扫描“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如实报告流行病学史。 发热门诊就诊须知 有发热(体温≥37.3°C)、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发热门诊位于北院区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一层。 门诊就诊须知 1. 患者就诊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候诊、取药、缴费、等待检查等过程中,请保持1米或1米以上间距,座位间隔就座。 2. 门诊就诊实行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按先后顺序进入诊室,避免人员聚集,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如特殊需要,患者仅限一名家属陪同。 3. 门诊患者就诊时,请积极配合医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遵守就诊要求,就诊时请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接触史及发热、咽痛、咳嗽、腹泻和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 4. 为避免人员聚集,除急诊外,专科门诊提倡预约就诊。关注“定州市人民医院服务号”或“定州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选择智慧医院进行预约挂号,预约患者优先就诊,最大限度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和医院内聚集。 住院患者须知 1. 入院前严格审核患者及陪护家属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2. 入院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3. 住院患者全面禁止探视,所有病房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非必要不陪护或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住院患者。 4. 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当规范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 5. 患者及陪护人员须配合病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按防护要求勤洗手,做好手卫生,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定州市妇幼保健院告知书 根据定州市目前新冠疫情防控规定,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便来院就诊,特告知如下: 一、进入医院 一、所有来院人员须正确佩戴口罩,按一米线有序测量体温、主动扫医院“场所码”,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卡”,如实报告流行病学史,有发热(体温≥37.3°C)、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位于医院西北角) 二、门诊患者须知 1. 患者在门诊就诊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在候诊、取药、缴费、等待检查等过程中,人与人保持1米或1米以上间距,座位间隔就座。 2. 门诊就诊请自觉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规定,按先后顺序进入诊室就诊,如特殊需要,患者仅限一名家属陪同。 3. 门诊就诊时,患者要积极配合医生再次测量体温、流行病学调查,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接触史及发热、咽痛、咳嗽、腹泻和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 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知 1. 入院前患者及陪护家属需要再次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卡以及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2. 入院后根据市防控政策进行核酸检测。 3. 住院患者全面禁止探视,非必要不陪护或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 4.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当规范佩戴口罩,陪护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 5. 患者及陪护人员须配合病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个人卫生,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 疫情期间,为确保您及家人的安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祝您早日康复! 共同防疫 感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