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对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作出的调整正式生效。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形式责任。
三,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溯到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